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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考察,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择优推荐建议人选参加区级专业考核,并形成综合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考核,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政审、体检、公示、引进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引进人员须经吴中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三年,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根据《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吴政规字〔2022〕2号),符合条件的引进教育人才在到岗后可申报东吴教育特聘人才。经评审、认定的东吴教育A类、B类、C类、D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特聘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吴中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可享受吴中居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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