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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初始发行普通股7,90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22,75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6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6.0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51号《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25.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93.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2.05万元。上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2号《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